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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指南:納稅人應報吿數字資産交易、

零工經濟收入、外國來源收入和資産

 
IR-2024-63,2024 年 3 月 6 日
華府
— 美國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通常需要在稅表上報吿所有賺取的收入,包括從數字資産交易、零工經濟和服務業賺取的收入,以及國外來源的收入。
表格1040 和表格1040-SR 的説明中概述了這些收入來源和其它收入來源的報吿要求。這些信息還可在 IRS.gov 上找到。
此發佈是“報稅季指南”系列四部分中的第三部分,該指南是幫助納稅人提交準確稅表的資源。其他指南可參見《第 17 號出版物,您的聯邦所得稅(針對個人)》。
數字資産,包括加密貨幣
數字資産是價値的數字體現,記録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賬本上。常見的數字資産包括:
● 可兌換虛擬貨幣和加密貨幣。
● 穩定幣。
● 不可替代代幣(NFT)。
每個人都必須回答這個問題
每個提交表格 1040、1040-SR、1040-NR、1041、1065、1120 和 1120S 的人都必須勾選一個方框,對數字資産問題回答“是”或“否”。這個問題所有納稅人都必須回答,而不僅僅是那些在 2023 年從事涉及數字資産交易的人。
選“是”:通常,如果納稅人適用以下情况,則必須勾選“是”框:
● 收到數字資産作爲所提供財産或服務的付款;
● 將數字資産作爲善意禮物免費(不收取任何對價)轉讓;
● 因奬勵而獲得數字資産;
● 因挖礦、質押和類似活動而收到新的數字資産;
● 因硬分叉(加密貨幣區塊鏈的分支,將單一加密貨幣一分爲二)而收到的數字資産;
● 處置數字資産以換取財産或服務;
● 處置數字資産以換取或交易另一種數字資産;
● 出售數字資産;或者
● 處置數字資産中的任何其他經濟利益。
除了選中“是”框外,納稅人還必須報吿與其數字資産交易相關的所有收入。例如,持有數字資産作爲資本資産並在 2023 年期間出售、交換或轉讓的投資人必須使用《表格 8949,資本資産的銷售和其他處置》(英文)來計算其交易中的資本收益或損失,然後將其在《附表 D(表格 1040)資本損益》》(英文)中進行報吿。通過禮物處置任何數字資産的納稅人可能需要提交《表格 709,美國禮物(和隔代轉讓)》稅表》(英文)。
如果員工被支付了數字資産,他們必須報吿作爲工資收到的數字資産的價値。同樣地,如果他們作爲獨立承包商工作並被支付了數字資産,他們必須在《附表 C(表格 1040),營業利潤或虧損(獨資經營)》中報吿該收入。附表 C 也適用于任何向與貿易或業務相關的客戶出售、交換或轉讓數字資産的人,以及不通過獨資企業以外的實體經營業務的人。
選“否”:通常情况下,在2022年期間僅擁有數字資産的納稅人可以勾選“否”框,只要他們在這一年中沒有從事任何涉及數字資産的交易。如果他們的活動僅限于以下一項或多項,他們也可以選中“否”框:
● 在錢包或賬戶中持有數字資産;
● 將數字資産從他們擁有或控制的一個錢包或賬戶轉移到他們擁有或控制的另一個錢包或賬戶;或者
● 使用美元或其他眞實貨幣購買數字資産,包括通過 PayPal 和 Venmo 等電子平台。
如需瞭解更多信息,請參閲常見問題 (FAQ) 列表和其他詳細信息,請訪問 IRS.gov 上的數字資産頁面。
零工經濟收入
通常,從零工經濟中賺得的收入是應納稅的,並且必須在稅表上向國稅局報吿。零工工作的例子包括提供按需勞力、服務或商品,或在線銷售商品。交易通常通過應用程序或網站等數字平台進行。
納稅人必須在稅表上報吿從零工經濟中賺得的所有收入,即使收入是:
● 來自臨時、兼職或副業。
● 通過加密貨幣等數字資産以及現金、商品或財産支付。
● 未在稅務資料申報表(如表格1099-K、1099-MISC、W-2 或其它收入報表)上報吿。
納稅人可以訪問零工經濟稅務中心,瞭解有關零工經濟的更多信息。
服務行業小費
在餐館、酒店和沙龍等服務行業工作的個人經常會收到顧客提供的服務小費。一般來説,現金或非現金支付的小費均需納稅並應報吿。
● 所有現金小費均應報吿給雇主,雇主必須將其包含在員工的《表格 W-2,工資與稅務説明書》(英文)中。這包括客戶給員工的直接現金小費、一名員工給另一名員工的小費、電子支付的小費和其它分享小費安排。
● 非現金小費包括以現金以外的任何媒介收到的價値,例如:通行證、門票或客戶向員工提供的其它貨物或商品。非現金小費不會報吿給雇主,但必須在稅表上報吿。
● 雇員未向雇主報吿的任何小費必須在《表格4137,未報吿小費收入的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稅》(英文)中單獨報吿,以作爲額外收入包含在稅表中。員工還必須支付因這些小費而應繳納的員工份額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
服務行業員工如果單個雇主每月小費金額低於 20 美元,則不必申報小費。對於更大額的小費,員工必須在收到小費的次月 10 日之前向雇主報吿小費。
有關如何申報小費的更多信息,請參閲小費記録保存和報吿。
外國來源收入
一般來説,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居民的全球收入均需繳納美國所得稅,無論其居住地。他們還必須遵守適用于居住在美國的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居民的相同所得稅申報要求。
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居民必須報吿來自美國境外來源的非賺得收入,例如利息、股息和養老金,除非法律或稅收協定豁免。他們還必須報吿來自美國境外來源的賺得收入,例如工資和小費。
即使納稅人有資格享受稅收優惠,如國外所得收入抵免部分(英文)或國外稅收抵免優惠(英文),而這大大減少或消除了美國的納稅義務,所得稅申報要求通常也適用。僅當符合資格的納稅人提交美國所得稅表時,才可獲得這些稅收優惠。
如果納稅人以住處爲據的納稅地和住所均位于美國和波多黎各境外,則可自動獲得兩個月的報稅延期至 6 月 15 日。即使獲得延期,納稅人也必須支付在2024 年 4 月 15 日正常截止日之前未繳納的任何稅款的利息。
在稅表正常截止日時位于美國和波多黎各以外的軍隊服役的人也有資格延期至 6 月 15 日。如果這兩種情况之一適用,國稅局建議附上一份聲明。更多信息請參閲表格 1040 和表格 1040-SR 的説明、《第54號出版物,位於國外的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居民的稅務指南》(英文)以及《第519號出版物,美國稅法定義居民稅務指南》(英文)。
外國賬戶和資産
聯邦法律要求美國公民和稅法定義居民報吿其全球收入,包括來自外國信託、外國銀行和其他金融賬戶的收入。在大多數情况下,受影響的納稅人需要塡寫《附表 B(表格 1040),利息和普通股息》,並將其附到稅表中。附表 B 第三部分詢問是否存在外國賬戶,例如銀行和證券賬戶,並且通常要求美國公民報吿每個賬戶所在的國家。
此外,某些納稅人可能還必須塡寫並附上《表格 8938,外國金融資産報表》(英文)。一般來説,美國公民、稅法定義居民和某些非稅法定義居民必須在此表格上報吿特定的外國金融資産,如果這些資産的總價値超過特定門檻。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閲此表格的説明。
此外,對 2023 年期間任何時候總價値超過 10,000 美元的外國金融賬戶擁有權益、簽名或其他授權的美國稅法定義的居民必須以電子方式向財政部提交金融罪行加強執法網絡 (FinCEN) 《表格114,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吿 (FBAR)》(英文)。由於這個門檻,國稅局鼓勵擁有外國資産的美國稅法定義的居民,即使是相對較小的資産,也應查看這一申報要求是否適用于他們。該表格只能通過 BSA 電子申報系統(英文)網站獲取。
提交年度外國銀行和金融賬戶報吿 (FBAR)(英文)的截止日爲 2024 年 4 月 15 日。FinCEN 允許錯過原定截止日的美國稅法定義的居民自動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來提交 FBAR。此延期無需申請。請參閲 FinCEN 網站(英文)瞭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