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骯髒十二條騙術:年度納稅人反詐騙宣傳活動收尾篇,

虛假避稅策略、具有國際元素的騙局

 
IR-2024-105,2024 年 4 月 11 日
華府
— 美國國稅局爲2024 年“骯髒十二條騙術”反詐騙宣傳活動劃上句點,提醒納稅人警惕兜售虛假稅收策略的推廣人和企圖減稅或完全避稅的欺詐性離岸騙局。
   威脅納稅人的各種欺詐騙局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包括與聯合保護地役權和微型專屬自保保險安排相關的剝削性協議。這些騙局也可能具有國際性,例如將資金和數字資産隱藏在外國賬戶中或使用外國自保保險和馬耳他外國個人退休賬戶。
   “納稅人應該對任何試圖完全消除合法納稅責任的行爲保持警惕。” 美國國稅局局長Danny Werfel表示: “推廣人繼續兜售精心設計的減稅騙局並賺取可觀的利潤。考慮這些安排的納稅人應該始終尋求値得信賴的稅務專業人士的建議,而不是聽信專注于推廣可疑交易來賺錢的激進推廣人的話。”
   今天是國稅局年度“骯髒十二條騙術”活動的最後一天。自 2002 年開始,國稅局的年度“骯髒十二條騙術”活動列出了 12 種騙局和騙術,這些騙局和騙術使納稅人、企業和稅務專業人士面臨損失金錢、個人信息、數據等的風險。雖然“骯髒十二條騙術”不是一份法律文件,也不是機構執法優先事項的正式清單,但敎育工作旨在提高認識並保護納稅人和稅務專業人員免受常見稅務詐騙和騙局的侵害。
   今天的 2024 年”骯髒十二條騙術“反詐騙宣傳活動系列的最後一部分包括清單上的第十一和第十二項:具有國際元素的虛假避稅策略和騙局。列表中的每項都有幾個部分反映了納稅人可能面臨的各種詐騙和騙局。儘管國稅局重點關注“骯髒十二條騙術”清單中的 12 項,但提醒納稅人,鑒于稅收制度的複雜性和這些騙局的不斷變化,納稅人全年應對更多事項保持警惕。
虛假避稅策略包括聯合保護地役權、微型專屬自保保險
聯合保護地役權

   保護地役權是對不動産使用的限制。一般來説,如果轉讓符合《國稅法規》第170章節的規定,納稅人可以就轉讓給慈善機構的保護地役權的公平市場價値來申請慈善捐贈扣除。
   在濫用安排中,推廣人聯合保護地役權交易,試圖讓投資者有機會申領慈善捐款扣除和相應的節稅,金額大大超過投資者的投資金額。這些濫用安排爲推廣人帶來了高額費用,企圖通過嚴重夸大的稅收扣除來欺騙稅務體系。
   在近期的立法中,國會修訂了第170章節以遏制某些濫用保護地役權的交易。國稅局致力于確保執行修訂的保護地役權扣除的相關法條,並將繼續關注“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交易。
微型專屬自保保險安排
   微型專屬自保(也被稱爲小型專屬自保)是其所有人選擇僅對其投資收入徵稅的保險公司。濫用微型專屬自保涉及缺乏合法保險的許多屬性的騙局。這些架構通常包括難以置信的風險、無法滿足眞正的業務需求,並且在許多情况下,還會不必要地重複納稅人的商業保險。此外,根據這些安排所支付的“保費”往往過高,反映了非公平交易定價。
   濫用微型專屬交易仍然是國稅局執法領域的一個優先重點。自2017年以來,國稅局在稅務法院和上訴法院所有微型專屬類案件都根據案情裁定取得了勝利。
涉及國際元素的騙局包括馬耳他退休安排、數字資産
   《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 在打擊持有離岸賬戶和其它離岸金融資産的美國稅法定義居民的逃稅方面發揮着關鍵作用。它要求大多數在美國境外持有金融資産的美國納稅人向美國國稅局報吿這些資産。它還要求某些外國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國稅局報吿美國納稅人持有的金融賬戶。這些機構不僅包括銀行,還包括其他金融機構,例如投資實體、經紀人和某些保險公司。申報要求會對未報吿的進行處罰。
   不擇手段的推廣人繼續引誘美國稅法定義居民將其資産放入離岸賬戶和構架中,並稱國稅局無法觸及。這些説法並不屬實。國稅局可以識別和追踪外國金融賬戶的匿名交易。
   其中許多騙局都是在網上進行宣傳和廣吿的,但所有這些騙局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它們把承諾的節稅好得令人難以置信,並且可能會對使用它們的納稅人造成法律損害。
利用馬耳他個人退休安排來濫用稅收協定
   此騙局涉及美國公民或稅法定義的居民,他們試圖通過向馬耳他或其它國家的外國個人退休安排供款來逃避美國稅收。這些國家允許以現金以外的形式供款,並且不根據就業或自雇活動來限制供款金額。通過不恰當地將其聲稱爲美國稅收協定目的的“養老基金”,美國納稅人不恰當地要求對外國個人退休安排的收益、收入以及分配免徵美國所得稅。
數字資産
數字資産是價値的數字表現,記録在加密安全的分布式賬本或任何類似技術上。常見的數字資産包括:
● 可兌換虛擬貨幣和加密貨幣。
● 穩定幣。
● 不可替代代幣(NFT)。
   不擇手段的推廣者經常將數字資産推銷爲國稅局無法追踪和發現的資産。然而事實是,國稅局可以識別和追踪全球數字資産的匿名交易。
   出于聯邦稅收目的,數字資産被視爲財産。適用于財産交易的一般稅收原則也適用于使用數字資産的交易。
報吿數字資産收入
   涉及數字資産的交易通常需要在聯邦稅表上報吿。例如,持有數字資産作爲資本資産並在2023年出售、交換或轉讓該數字資産的投資者,必須使用表格8949,資本資産的銷售和其他處置(英文)來計算他們在交易中的資本收益或損失,然後將其在附表D(表格1040),資本收益和損失(英文)中進行申報。
   通過禮物處置任何數字資産的納稅人可能需要提交表格 709,美國贈與(和隔代轉讓)報稅表(英文)。
   如果員工被支付了數字資産,他們必須將收到的資産價値作爲工資申報。同樣地,如果他們作爲獨立承包商作業並被支付了數字資産,他們必須在附表C(表格1040),營業利潤或虧損(個體經營)中報吿該收入。任何向與貿易或業務相關的客戶出售、交換或轉讓數字資産的人,也可使用附表C。
關注合規性
   在適當的情况下,國稅局將質疑如今“骯髒十二條騙局”中所列交易和其他可疑安排中所謂的稅收優惠,並在必要時處以處罰。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繼續追查此類騙局的推廣者和參與者。
提醒一下,納稅人應該:
● 在將此類有問題的安排納入稅表之前請三思而後行,因爲一旦簽署,他們就要對稅表上的內容負責。
● 聘用他們認識並信任的信譽良好的稅務專業人士。
國稅局保持警惕
   無論是在海外還是在美國,濫用型交易和騙局仍然是國稅局的高度優先事項。國稅局一直在尋找此類騙局的推廣者和參與者,並在適當的情况下對他們提出質疑並實施處罰。
   國稅局通過利用新的和不斷發展的數據分析工具和增強的文件匹配,繼續改進這些領域的調查和執法。
舉報欺詐行爲
   舉報稅收詐騙計劃和無良代報稅人是“骯髒十二條騙術”反詐騙宣傳活動的一部分,美國國稅局鼓勵個人舉報那些宣揚濫用稅務行爲的人以及故意提交錯誤稅表的代報稅人。
   要舉報濫用型稅務騙局或代報稅人,應使用在 線《表格14242,舉報涉嫌濫用型稅務推廣或代報稅人》(英文),或者郵寄或傳眞塡妥的紙質《表格14242,舉報涉嫌濫用型稅務推廣或代報稅人》連同任何支持材料發送至國稅局推廣者調查辦公室的領導發展中心 。
郵件: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Lead Development Center
Stop MS5040
24000 Avila Road
Laguna Niguel, California 92677 3405
Fax: 877 477 9135
納稅人和稅務專業人士也可以將此信息提交給國稅局檢舉者辦公室(英文),在那里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奬勵。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閲濫用型稅務騙局和濫用型代報稅人部分。